游客该怎样评价、监督导游的工作
http://www.jiaodong.net 发布时间:2014-09-17 15:54:05
导游和领队是陪伴游客旅游全过程的重要成员,在团队游览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游客在旅游过程中该如何评价、监督导游和领队的工作?
在8月15日市旅游质监所上线的节目中,副所长孙成海介绍说:“2013年10月1日,《旅游法》正式实施,其中《旅游法》第四十条规定:导游和领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第四十一条规定: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领队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从近年来旅游市场检查中发现和查处的导游员违规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1、在导游活动中未佩带导游证、未携带正规带团计划书;2、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3、擅自增加旅游项目,特别是增加购物项目和另行付费景点,并提取一定的返利;4、未经所属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5、擅自中止导游活动或未按规定时间到岗从事导游活动的。
在此,我们提醒参加旅游团队的市民:1、你有权要求导游人员在带团期间出示、佩带有效证件,包括IC卡导游证(出境游领队证)及所属旅行社的出团委派单;2、认真查看自己的旅游合同及行程表,游客有选择消费的权利,导游员擅自增加行程外的旅游项目,游客有权拒绝;3、对导游员的讲解质量差、不讲解或讲解中搀杂庸俗、下流、迷信等内容的,可以投诉、举报;4、导游员不得在带团过程中有私自带团队以外的人随团游览或讲解中吸烟、吃东西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