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有关就学问题解答
1、芝罘区义务教育段学校遵照适龄儿童少年按学区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就近入学的就近指的是相对就近,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招生并进行新生入学注册和建档工作,学生入学学区认定以含有该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户口簿、法定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少年的房产证为准。
2、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法定第一监护人一起系法定第一监护人单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包括适龄儿童少年的兄妹)名下无房屋产权,由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3、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包括适龄儿童少年的兄妹)名下无房屋产权,从出生落户(出生落户的时间必须在适龄儿童少年出生6个月内)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第一监护人之一的户口一直随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同时三代一直未曾分居,且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的户口和房证都属于本学区,可安排在本学区学校就读。
4、凡户籍为芝罘区的现役军人子女,可根据其住址就近到以下小学、初中就读:葡萄山小学、文化路小学、新海阳小学、工人子女小学、幸合里小学、凤凰台小学、烟台五中、烟台十一中、烟台十三中、烟台十四中。
5、凡不属于以上几种特殊情况的芝罘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6、初中招生由教体局根据学区及招生实际统一分配,确定学生就读学校,下发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到;小学招生由儿童父母陪同并携户口簿、房产证、计划免疫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等有效证件,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7、户口是芝罘区,小学在外地就读的学生,回本区升初中必须在五年级第一学期开学初(即9月15日)以前转入所属学区内小学,或待我区初中招生结束后(即招生当年的9月15日以前)由外地就读的初中直接转入初中学校就读。
8、截止到招生当年8月31日,夫妻双方或一方在我区有稳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并交纳社会劳动保险一年以上且保证每年连续缴纳劳动保险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可就近到我区指定接收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学校就读。联系就读时须向学校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最近一年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暂住证以及含有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和该适龄少年儿童的户口簿。
9、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在芝罘区购买住房,户口尚未迁入我区的可就近到我区指定接收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学校就读。联系就读时须向学校提供父母等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暂住证以及含有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和该适龄少年儿童的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