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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二套房认定以贷款次数为标准

http://www.jiaodong.net  发布时间:2014-12-08 10:32:36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公积金管理部门在执行国家关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上依据以下原则: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在2010年5月26号,住建部和人民银行、银监委,发布《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二套房认定标准的通知》,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这三条概括起来就是媒体上解读的即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房屋套数是对于家庭来说的,这个家庭界定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政策规定无论是贷款次数达到两次还是住房的套数达到两套,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方面就要认定为二套房,这是国家的政策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这方面是怎么执行的呢?因为在国家政策出台时烟台市房屋交易登记信息系统没有实现全市联网,所以对住房套数认定非常困难且信息不准确不全面,如果要确认的话需要购房者提供非常繁杂手续且中心要采取多种形式的调查,处于这方面的考虑中心在执行该政策时采取因地制宜的办法,仅以贷款次数(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来认定是否属于二套房,待全市房屋交易信息系统联网之后,中心会严格执行国家既认房又认贷的政策规定。

  • 8月24日 市商务局
  • 8月25日 烟台海事局
  • 8月26日 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 8月27日 市物价局
  • 8月28日 市法律援助中心
    红波 梁子 张艳 陈默 吴迪
市直部门
市安监局、市残联、市城管局、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市妇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市规划局、市国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烟台海关、烟台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老龄办、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贸促会、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气象局、市轻工联社、市人防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口计生委、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水利局、市司法局、市体育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卫生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物价局、市仲裁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市畜牧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盐务局、烟台银监分局、市邮政局。
区直部门
开发区城管环保局、芝罘区法院、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市工商局芝罘分局、市规划局芝罘分局、市规划局莱山分局、芝罘区环保局、莱山区环保局、芝罘区教体局、莱山区教体局、芝罘区卫生防疫站、芝罘区卫生局、莱山区住建局、市质监局芝罘区分局。
窗口单位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毓璜顶医院、烟台山医院、市中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口腔医院、市港航局、市运管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公交集团公司、开发区公交公司、莱山区公交公司、烟台港集团、烟台火车站、烟台汽车总站、烟台国际机场、市城管执法支队、市政养护管理处、市排水处、市环卫处、市园林处、市自来水公司、市供热燃气管理处、市热力公司、华阳热电公司、500供热公司、新奥燃气公司、东昌热力公司、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监察与调解仲裁办公室(原劳动仲裁办)、市劳动就业办、市劳动监察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车管所、驾管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市公安局消防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房产交易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市征迁管理办公室、市法律援助中心、鲁东公证处、市规划局规划执法支队、 市招生考试中心、市旅游服务中心、市旅游局质监所、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市有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市消协、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质监局稽查分局、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中国银行烟台分行、建设银行烟台分行、工商银行烟台分行、农业银行烟台市分行、邮政储蓄银行烟台市分行、民生银行烟台支行、中信银行烟台分行、中国电信烟台分公司、中国联通烟台分公司、中国移动烟台分公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烟台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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